|
《印祖道風》181 欲親得實益
欲親得實益
印光大師云:
普通無道心人念經,即從頭至尾,念完不漏一字,功德也有限得很。還是自己志誠念佛好。即請僧做場面,也是念佛好。
念佛之章程,是先念《阿彌陀經》一遍。次念《往生咒》三遍,或七遍,二十一遍。次念〈贊佛偈〉。念佛,先繞念,次坐念,次跪念三菩薩名,次念發願文,次念三皈依畢,禮佛三拜而退。
此(案:指拔薦親人)頭一次之法則。二次照此也好,或不念《彌陀經》,《往生咒》,但焚香禮佛後,即念〈贊佛偈〉念佛。以後均與初次同。如不知,當問念佛居士,自可悉知。汝欲親得實益,當依吾言。
(《印光法師文鈔三編.復劉元仁居士書》)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