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要付諸行動
在一堂品行課上,教授為學生們講了一個故事:有個國王,他有三個兒子,他很疼愛他們,每一個兒子看起來都很優秀,他實在不知該傳位給誰。最後,他問三個兒子:「你們說,如果我傳位給你們,你們將如何對待我呢?」大兒子說:「我要把父王的功德製成帽子,讓全國的百姓天天把你戴在頭上歌頌你。」二兒子說:「我要把父親的功德製成鞋子,讓普天之下的百姓離不開你,讓他們明白,是你在帶領著他們,您就是他們的精神領袖。」三兒子說:「我只想把您當做普通的父親那樣,永遠放在心裡,我要用自己的努力回報您對我的愛。」最後,國王把王位傳給了三兒子。
教授講完後,說:「現在,請記得父母親生日的同學舉起手來。」舉手者寥寥無幾。「現在,寒假裡給父母親洗過腳的同學請舉手。」這是他放寒假前布置的一道作業,沒有做到的同學將被扣分。幾十雙手齊刷刷地舉了起來,只有坐在最後一排的一位同學沒有舉手。
「你是不是把我的話當做耳旁風了?」教授有點惱怒,「父母養育你們一二十年,你們為他們洗一次腳難道都不應該嗎?」
「我很想給父母洗一次腳,可是……」
「可是什麼,你不要給自己找藉口!」教授嚴厲地說。
「他們在一次車禍中失去了雙腳,我只能給他們洗頭……」空氣在那一刻凝固了,教室裡靜得能聽到心跳聲。
下課前,教授意味深長地說:「同學們,請記住,愛的位置不在嘴裡,不在頭上,不在腳下,只在心中,在我們時刻關愛他人的細小行動中。」
【家訓寶典】愛是要付諸行動的,只表現在口頭上不行,藏在心裡更不行。愛要用行動表現出來,讓對方真正感受得到。正如特蕾莎修女所說:「愛不能單獨存在——愛本身毫無意義。愛是要付諸行動的。」特蕾莎修女一生忙碌,她帶著愛的光芒在大地上行走,與人談話,面對人群講演,在教堂中祈禱、布道,但更多的是行動,是具體而微的行動,是「懷大愛心,做小事情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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