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光教科書第八冊 -- 佛教與世學
第七課 佛教與管理
「管理學」是因應時代進步而產生的一門學問,顧名思義,指的就是有組織、有系統的運作方式。一個企業團體,有良好的管理,必然迅速發展,長久興隆;一個國家有良好的管理,必然民富國強,安和樂利。而國家的管理方法,可說就是政治體系。在宗教上,則以自我內心的管理為主,以外在人事的管理為輔。 佛教組織的管理學,自僧團成立,即已有健全的系統(四方僧伽、現前僧伽)。例如,「管理」首重團體的「共識」,佛教僧團的管理方法「六和敬」之中,即已揭櫫思想統一(見和同解)、法制平等(戒和同遵)、經濟均衡(利和同均)等為管理要點。另外,更重要的是淨化身心的管理,這在佛陀成道的過程,便已做了最好的管理示範。佛教傳入中國之後,在僧團管理上又有長足的發展。以下選出《阿彌陀經》和觀世音菩薩所示現的管理方法,以及中國佛教叢林和佛陀的制戒作為管理的範例。 一、阿彌陀佛的管理法 (一)在建築的管理上:極樂世界注重都市的規劃要寬闊莊嚴,講究建築的雄偉堂皇,配以重重疊疊的美感,以及七寶彩色的搭配,如經云:「極樂國土七寶樓閣、七重欄楯、七重羅網、七重行樹,皆是四寶周匝圍繞。」阿彌陀佛實在是個善於規劃的建築工程設計師。 (二)在自然的管理上:極樂世界把大自然規劃得像一座美麗的花園,行樹羅列,八功德水,花葉繽紛,大地金色,五彩鮮麗的鳥兒飛翔天際,晝夜六時鳴唱,令聽聞者心意清淨歡喜;還有修道者的梵音、法語互相迴盪,悅耳動聽。沒有環境污染吵雜,沒有生態失衡災變,沒有水火風災及地震之害,完全是一個莊嚴安樂的清淨世界。 (三)在人群的管理上:極樂世界的居民注重品德,相互尊重,都是諸上善人,他們在道業上已達不退轉的阿鞞跋致境界,因此沒有男女糾紛,沒有暴力傷害,更沒有貪贓枉法,人人友愛合群,互敬互重,這是有德賢者所共同居住的佛國。 (四)在社會的管理上:極樂世界的寶樹羅網,經由輕柔悅意的微風吹拂,揚起微妙的雅音妙樂,演說五根、五力、七菩提分、八聖道分等佛法,使聽聞者自然生起念誦三寶之心。此地沒有交通事故,也沒有作奸犯科,社會安和樂利,與其他世界往來親善,猶如今日的國際交流,如經云:「其土眾生,常以清旦,各以衣灿,盛眾妙華,供養他方十萬億佛。」 二、觀音經的管理法 (一)從「一心稱名」看觀世音的管理:在人間,不論是上司與部屬,父母與子女,老師與學生,或是朋友同儕之間,若想獲得對方的尊重與愛護,達到人際關係的圓融,首先應該學習愛語布施,這就是觀世音菩薩的「一心稱名」。人與人之間唯有至誠讚歎,「口中有你,心意誠敬」,雙方才能心意相通,圓滿融和。 (二)從「救苦救難」看觀世音的管理:觀世音菩薩具足大慈悲、大智慧、大神通、大無畏、大力量,尋聲救苦,以千手千眼救苦救難,如:風災、水患、火難等,菩薩無不伸以援手,主動幫忙他人解決困難,救脫困境,自然能獲得眾生的信仰崇拜。 (三)從「滿足願望」看觀世音的管理:觀世音菩薩能觀世間音聲而隨緣度化,圓滿眾生所願。對於恐懼者即布施無畏;對於多欲、瞋恚、愚癡者,即令稱念其聖號,便得遠離一切三毒之害;乃至欲生男求女者,皆能滿其所願。 (四)從「隨機應現」看觀世音的管理:一個團體,群我的關係能夠和諧,必能發揮巨大的力量。觀世音菩薩的隨機應現是佛教「同事攝」的體現,「應以何身得度者,即皆現之而為說法」。因此,管理者要能具備隨其所需要的「機緣」而適時「應現」,為其紓困解厄,圓滿所求。 三、叢林清規的管理法 (一)從「選賢與能」看叢林的管理:古今叢林接納十方參學的衲子,因此住持亦須經由十方名德共同推舉適任者。同時,寺院重要綱領政策,或領導大眾,維繫綱紀的職務,也多經由僧眾議決、選舉投票而產生。這種重視大眾意見的民主管理,加強了寺院行政的公信力。 (二)從「平等分工」看叢林的管理:佛教提倡生佛平等、人我一如的理念,無貧富、階級、名位的差別,唯有內在修證境界的不同。叢林事務統分四十八單,各單職務由常住依職事發心、能力、德行、才學的不同而派任,大眾各司其職,分工合作,彼此互尊互重,使寺務正常運轉。 (三)從「公有公用」看叢林的管理:叢林寺院的一切淨財、物品來自十方,因此概歸常住所有,由常住為大眾儲蓄道糧、維護寺產、規劃福利,使僧眾得以安心辦道,這種公有公用的管理法,也就是六和敬中「利和同均」的經濟理念,可以凝聚個人的力量,為團體創造更大的利益。 (四)從「賞罰公平」看叢林的管理:僧團寺院以和合共住為基礎,共同奉行戒律、清規以及六和敬的法則,如有違犯,必須接受大眾審議處罰;反之,若有功於常住,亦給予褒揚勉勵。由於嚴格賞罰,公平公正,可以鞏固大眾向心於常住道場。 四、戒律儀制的管理法 (一)從「布薩舉過」看戒律儀制的管理:每半月僧團召開羯磨會議,舉行布薩儀式,犯過違紀者於此時向大眾至誠表露、懺悔之後,即恢復清淨,這種藉由大眾的力量,圓滿解決問題的方式,使僧團恆常維持清淨和平。 (二)從「僧事僧決」看戒律儀制的管理:每個團體都有其法制、規約,以及事務運作的規則。羯磨制度是僧團「僧事僧決」的最高法制組織,不論是意見不同、行為不法,或者種種生活問題等,通過這個制度,彼此可以達到共識。 (三)從「滅諍過程」看戒律儀制的管理:團體中如有爭議事件,以下列的滅諍法來解決:1.雙方各說一次,糾紛由長者、尊宿大德裁決。2.若有人舉過,自說有無,只要對三寶、良知負責。3.言行不正、精神異常,待其正心,作令佛前懺悔。4.犯者自我發露表白,向當事者或本師表達懺悔。5.犯者不服其過,亦無悔意,言行矛盾,令停參與公眾集會,乃至終身不得受獎及名位等職。6.彼此互相爭論,是非難斷,在有德高僧五至七人前,以多數決其是非,如再不服,永擯團體之外。7.雙方互道其錯,互為作禮致歉,即視已恢復清淨。這七種滅諍法具有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的特質,有助於團體組織的融洽和諧。 (四)從「法制平等」看戒律儀制的管理:有公平而標準的法制,方能形成完備的規章,也是組織發展的重要因素。僧團的序列等級、升等制度、賞罰功過,概依事業、學業、道業等作為考核內容,評鑑程序公開公平,賞罰嚴明,故能行事一致,發揮弘法度眾的功能。 佛教的管理方法,從啟發心靈及服務大眾著眼。兩千多年來,佛教以佛、法、僧三寶作為信仰的依歸,以經、律、論三藏為管理的法則,令僧徒有明確的方向目標,亦有最佳的修行指南。這個管理方法可用之於國家、社會、各行各業,乃至於個人的身心管理。其功效如何,則端視取材者本身對佛教管理方法體悟的深淺而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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